在我为自己决定生活的优先顺序时,会将三件事情记在心上--我和神的关系、我和他人的关系、我和自己的关系。
第一优先:荣耀神。海得堡问答(Heidelberg Catechism)说,人类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认识神,并且永远地荣耀祂。十诫中第一条说:"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别的神"(出二十3)。神在每件事上应居首位,这并非意味我们的信仰是盲目的,只是狂然地追求天堂而不屑世上的一切。我们要常问自己的问题就是:"这样做荣耀神吗?"如果不荣耀神,我就不做。
第二优先:爱别人。神爱世人,故将祂儿子舍了以便拯救世人(参约三16)。因神如此做了,我们可以借著关怀周遭的人来服事神,这就是活出基督的生命。但我们要如何行呢?要温柔、谦虚、恩慈并饶恕(西三12-17)。
第三优先:活在光中。保罗说:"叫基督的平安在你们心里作主把基督的道理,丰丰富富的存在心里"(西三15、16)。我们应该选择有益我们亲近神的活动,当然,我们不必交叉双臂在那儿走来走去,而是将在主日时对主的敬拜带到每一天的生活中。
在决定每天日常生活要做什么时,这三个优先顺序可以引导我们,但我们要运用由教育、操练、经验听培养出来的判断力,而后,像耶稣一样,我们可以在智慧和身量上长大(参路二52)。
-----霍夫曼(Oswald Hoffman)
注:优先很重要,我们要时刻记住我们跟主的关系.不要把教会的目标,异像等等代替我们跟主的关系.第二也是,我们容易把工作代替跟别人的关系.对别人的态度也影响到我们对工作的态度.第三,我们自己的生活,学习,工作,长进等等.需要圣洁与不断的长进.那是对于我们自己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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